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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说:‌论民主

时间:2024-05-19 08:18点击:130

‌论民主

智者说工作室 2024-05-18

民主是一个高尚而神圣的字眼。和民主一词相对的,是建立在强权之上的野蛮“专制”。如果谁对民主有微词,那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然而,真正把民主的问题当作政治科学来研究,还是需要冷静分析的。



“民主”一词,从道理上讲是违反客观实际的——与“民”相对的是“官”,有“官”有“民”,难道“官”不“主”,反倒需要由“民”来“主”?有“民”能“主”,何必有“官”?所谓的“民主”,在许多情况下,不过是由一批所谓的政治“精英”代表人民来“主”。关键的问题是,他们是“真代表”,还是“伪代表”;是“代表”的多些,还是“代表”少些;是“代表”部分人民,还是“代表”全体人民?

众不能治众,治众者寡。就社会和国家的治理形式而言,总是需要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国家治理机构。民主的本真意义,在于治理国家中体现全体民众的意志,而不是少数特权阶层的意志。实现民主的本质目的,是让民众的愿望和要求上升为国家的统治意志。

一个国家统治意志的最终形成并付诸实施,要符合这样两项基本要求:第一是正确,第二是公平。所谓正确,体现为决策的科学性;所谓公平,体现为决策的公道性。

在封建专制社会,独揽大权的帝王一个人说了算,很多时候的决策也可能是正确可行的。皇帝个人的智力果然非凡吗?问题的关键是那种专制本身使决策人即帝王的个性张扬达到了极致,并且拥有最大最充分的思考权利和思考自由。这种权利和自由是有利于正确决策的产生的。然而,“万马齐喑究可哀”,让更多的人拥有充分的思考权利与自由是理应争取的,第一,从道德的意义上讲,众人之事,理应由众人决定;第二,一个人专伺决策,难免失误。要保证决策的正确,终需集中更多的智慧。即便是专制帝王,身边也需要有 “师爷”“参谋”之类的股肱近臣。

当然,从另外的角度讲,民主本身也有不利于科学决策的一面:首先,聪明本身并不意味愚蠢的叠加。处于“民”的位置,未必能站到应有的高度,未必有足够量的信息参考,可能有对于信息的分散把握,未必有对于信息的集中把握;其二,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你觉得你的对,我认为我的对,事实上都对。条条大道通罗马,你说走这条路,我说坚持走那条路,很难统一,无所适从,结果可能是哪条路也走不成。




很多人愿意讲“民主”,对“民主”一词情有独钟,似乎实现了所谓的“民主”就万事大吉了,其实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

在愿意讲民主的人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一种道德盲从,以为民主了便是有利于老百姓的。有些人竭力地鼓吹民主,要求民主,是因为自己目前处于“民”的位置,又有“主”的欲望。所以,他要求民主的本意是自己能“主”,即“我主”。

民主本意所追求的。是反映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志,但“多数人”的强制是否公道公正?可能在很多时候是公道公正的,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呼声中结束一个先知的生命,在历史上并非没有先例!

民主是一种目的,更深层次地讲也是一种手段和形式。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民主还是“官主”,而是“主”的结果是否公道、公正。




我们需要民主,首先需要一种科学合理的表达与实现方式。民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体现出理性的秩序,而不是那种乱糟糟的毫无秩序可言的民主。我们需要争取民主,但是,在争取民主的过程中,需要的是一种冷静,而不是狂躁;需要的是理性,而不是激情。

民主可分为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直接民主仅仅存在于成员很少的团体之中。间接民主无疑是由地域的广泛和人数的众多决定的。间接民主一般是以代表的形式出现。即由一部分人代表全体人民治理国家。世界上所谓的民主无一例外都是间接民主。

间接民主总是时刻存在着走向专制的危险。即便你的初衷是服务民众、代表民众,但是如果你在事实上已经蜕变成了特权阶层,这种服务与代表就可能变味。人民是否需要你的服务?对你的服务要付出怎样的报酬与代价?这种报酬与代价能否让人承受得起?民众可以自己办的事,你偏偏要替去代劳,人家不需要啊。有些事情可以代表,有些事情是不需要代表的。比如说,小伙子结婚,你能代表人家入洞房吗?该人家行使权力的事情,你偏偏要去代表,肯定不合适。举凡本该民众享有的“好事”,你就是不能去代表的。

在西方那些所谓的民主国家里,一些人是专门搞政治的。没有钱,自己生活没有保障,怎么去搞政治呢?首先是要自己有钱,要做到衣食无忧,你才能去搞政治;其次是替有钱人搞政治,由此获得有钱人的赞助与奖赏。无论是自己有钱,还是为有钱人搞政治,说明你搞政治一定是站在有钱人的立场之上。

国家总需要一部分少数人来具体实施治理。同样是代表式、间接式民主,选举制民主的好处在于,政府就是一个空架子,通过选择,由不断更换的人来充实这个空架子,不至于形成固定的特权阶层。弊端在于,缺乏治理经验的政治素人影响治理成效。与此相反,如果有稳定的“干部队伍”,又可能滋生官僚主义,形成稳固的特权阶层。这两种“代表”的来源形式如何取长补短、兴利除弊,是否还可以创造更好的形式?无疑是值得深思的。



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存在与成长都必须具有相应的环境条件,任何一种制度的实施同样如此。在我们期待着某一种制度的实现以及期待着某一种美好的事物出现的时候,如果我们搁置对于目标本身的朝思暮想,着力于外部条件的创造,或许我们所追求的那种理想目标会不期而至。

真正的民主总是通行于一定的社会生态之中,或者说,生成并运行于一定的社会环境条件之下。要努力实现民主,首先需要为民主的实现创造必要的条件,为民主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生态环境。其中包括:

(一)意识形态的广泛包容。

在民主社会里,一个主义,一种信仰是不可想象的。我们要肯定道理的相对性,进而认同信仰的多样性。否定理论与信仰在整个社会中的唯一性,本身就是一种主义和信仰。“世界上最美的图形是圆形。世间所有的真理就组成了这样一种圆形。任何一个真理都不过是真理之圆上的一个点;任何一套理论,都不过是真理之圆上的一条线。值得我们信仰的是,不是某种理论,而是全部理论构成的真理之圆。随着理性的完善和真理的发现。人类的最终选择是,将各种各样的真理烂熟于心,努力达到理性直觉的认识境界,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进行灵性地选择,体验那种物我两忘、天人合一、游刃有余、出神入化的快慰之感。”(参见周树林《圆融哲学》)

(二)开放的舆论环境。

人人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先放开,后规范。让人们在丰富的信息之中自主选择。

(三)成熟的法制环境。

既要有良法,还要有良治。在法律的制定上没有任何漏洞,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避免产生任何弊端。

(四)普遍的公共道德。

允许人们有私产,有私心,同时要培育一种超越个人利益之上的高尚精神。每个人既要有博爱情怀,还要有公道的正义感。

(五)淡漠的族群意识。

民主政治的实行需要以自由为基础。在个性自由的基础上实现个性的独立。倘若一个社会中存在严重的族群观念和个人依附现象,这样的民主必然扭曲的,必然是多数人对少数的强暴。

(六)雄厚的中产阶层。

从经济意义上说,实行民主的一个基本前提是绝大多数人过着体面的生活。由贫富状态所构成的社会结构应该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而不是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更不应该是下面大、上面小的宝塔型。在兜底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条件的同时,防止富人利用资本的力量扭曲民主,从而由广大中产阶级居间做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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