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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国:‌经济生活中的悖论

时间:2024-04-15 19:37点击:70

‌经济生活中的悖论

陈建国(江西社科院)


我在北京南昌两地生活,早起上早市购物,发现北京物价明显比南昌低。这是为什么呢?北京不是有钱人更多吗?南昌作为老区省会,居民收入低,为什么物价反而高呢?这让我想到经济学老师讲过的一个道理:由于卖方想要卖个好价钱,使货物向物价高的地方流去成为客观规律,但结果适得其反:物价高的地方因为到货太多,常常会被迫压低物价销售。看来老师说的没错!

但是就居民心态而言:越有钱的地方东西越便宜,显得极不合理,所以叫悖论!

一、社会主义为什么采用市场经济制度

早年计划经济时代,国家统一制定物价,不存在这种悖论。所以有些同志以为:搞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然而在当今时代,社会制度是不可能绝对纯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正常现象。中国搞“一国两制”,就是承认资本主义的合法地位。北欧等资本主义国家,在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不少社会主义因素。但这不是我国要搞市场经济的理由。实际情况是:市场经济本身不存在“姓资姓社”问题,它只是一种经济运行的调节手段。我在别的文章里说过,中国搞市场经济有三大理由:克服消费的随机性和生产的计划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国际市场接轨;克服按需生产和“按劳分配”原则不一致的矛盾。市场预测,是企业制定生产计划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根据。做生产计划不能根据主观愿望想当然,否则企业会亏损到血本无归。

那么,到什么时候才能取消市场经济呢?这决不是一个短时期。用一句老话说: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不合理的东西还能长命百岁吗?是的!就算你想尽办法,克服掉了中国需要市场经济的第一和第三两个理由,第二个理由在短期内实际无法改变,中国经济不可能跟国际社会脱钩。

从现实说,市场经济有它明显的好处:个人和家庭的消费能力有限,有限的消费能力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和需要去规划消费行为,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浪费和积压。如果搞计划消费,将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不合理消费行为。

从特殊的意义上讲,中华传统文化中有古老的商业文明,古人著有《货殖列传》。中国人民有条件带头改造传统的市场经济,让它向着更人性化,更合理化的方向转变。买卖互补,是中华传统文化倡导的互补方式中最重要的一种:通过交易,买者取得货物,卖者取得金钱。

所以说:市场经济虽然有不合理之处,但它必须长期存在!

二、对于未来经济生活的设想

在资本主义率先出现的欧洲国家,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后,有众多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者。他们在资本主义初期,就看到了资本主义违背人性的种种方面。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就是要在资本主义原有基础上,对社会进行改良或者改造。这种脱离实际的想法,自然受到了真正马克思主义者的严厉批评。但是,他们这种愿意对现行社会制度进行改良或改造的精神,应该受到我们的尊重,而不应该受到过多的指责。

以此为先例,我们也可以对未来社会提出进行改革或者改良的设想。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只要是真正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不管犯了多大错误,都不应该“彻底推翻”。

就现行政策而论,国企也好,私企也罢,贪污腐败者都是违法乱纪,违背社会公德和良知。要完全杜绝这些,实际上没有可能;但是,像中国今天出现这样多数量的贪官和重案的高比例,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耻辱。换言之,我们应该检讨自己在什么地方违背了社会主义宗旨。或者说从根本上看,我们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本身就不正确。

比如说,按劳分配就是脱离实际的空想。因为劳动成果的大小和质量高低,决不是由劳动量一个因素所能决定的,它是由许多相关条件组合产生的结果。由劳动量一个因素决定如何分配,在逻辑上就说不通!所以说,按劳分配加公有制决不等于社会主义。其实,公有制也不完全像它在表面上所呈现的那样,名为公有,实际是少数人私有的情况太多。只要企业全体劳动者没有实际的管理权,所谓公有制就不纯正,不完整,甚至不真实。

社会主义要想继续发展壮大,就必须改变传统的错误定义。本文作者提出的新定义是:一切以追求社会进步为奋斗目标,这就是社会主义!由于对“社会进步”存在不同认识,会产生不同内涵的社会主义。但是,一个社会是在进步还是在退步?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最有发言权,社会主义必须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满意。今天在中国,追求实现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的文明统一,就是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所谓“中国特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讲的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与以往关于“社会主义”的众多定义相比,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才真正是把社会进步当作奋斗目标。

但是,生态文明的提法,仍然没有具体说明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必须有更具体的口号和更清楚地努力方向,我们必须从社会进步的角度,向党中央,向全党、向全社会,提出自己所认为的社会进步的具体内容。这些口号的提出,是为了使讨论和研究有针对目标,用以代替传统观念中的“按需生产”和“按劳分配”,而决不是要“以我为准”!这是我们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决不是作者不愿意负责任。新的提法是:

“学以增能,按能付劳;”、“按需分配,立功受奖。”

下面详细解释这十六字方针。

1,公民学习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增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不是为了将来找个好工作,谋个好职位。虽然这二者间可能会有某种联系,例如,能力强的人找工作容易,职务晋升也快,但学习动机必须高尚且纯正。因为这是公民道德品质问题。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就是公字当头,把自己对于这个世界应该负的责任,作为唯一的学习动力。这种能力,包括了分辩是非的能力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即除了具体劳动技巧和知识以外,还要有把握全局的能力。

2,按公民的实际能力,向社会付出自己的劳动。社会不能强迫劳动者做自己做不到的事;反过来说,公民也有义务想方设法向社会贡献自己的全部劳动,不要有能力而不付出。例如,发现社会中存在问题而不揭发,不纠正,这是不对的。“按能付劳”的意思,就是要求公民毫无保留地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能力。原来称为“各尽所能”,改成现在的提法,是避免使用“尽”字,“尽”字容易产生歧义;或者说,不利于劳动者采取灵活策略。改用“付”字,是指公民在付出自己劳动的时候,可以审时度势,思考一下:我该不该付出?应该付出时我毫无保留,不该付出时我可以“不出手”。懂策略也是一种能力,公民在出手时讲究策略,整体上对社会进步更有好处。

3,“按需分配”是指生产、生活物质按公民和家庭的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传统观念把按需分配说成是共产主义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要实行“按劳分配”。但在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了,“按劳分配”观念很不合理,属于空想。实际上在社会主义社会,就必须实行按需分配。例如现在的扶贫工作就是按需分配。医疗卫生和教育要优先实行按需分配,即彻底免费。其它方面应逐步扩大按需分配的比例和范围。当然,这样做提高了对公共管理方面的要求,会增加一定的管理工作量,需要管理者判断按需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增加了普通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必要性。管理者和普通公民将会经常互动。

货币不会取消,因为保留自主消费权力,是公民享有自由权的重要内容。货币流通总量可能会减少,但不可能改变市场经济。因为按需分配本身也要采用货币形式,而非实物形式。有人建议增加“碳票”,用于控制碳的排放,我觉得是可取的。“碳票”的发放原则,就同过去的粮票类似,明显是按需发放。

4,“立功受奖”的意思比较直白。公民除了领取按需分配的(货币化)物质和其它以外,还可能获得额外的奖励。公民有义务为社会公共事务做出贡献。而一旦为公共事务做出了本职工作以外的贡献,或者在本职工作方面做出了超越一般公民的贡献,都应该视情节不同而受到不同性质和程度的奖励。除了荣誉称号,也有实物和货币奖励。这种种奖励的不可或缺,是为了树立和鼓舞社会正气,为其他公民树立学习榜样。这对于社会进步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不提倡把职务晋升作为奖励的一种形式。因为职务高低取决于领导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大小,与干部是否为社会做出超常贡献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应该混为一谈。

三,正确对待悖论,逐步深入改革

如果基本上同意上述社会主义的“十六字方针”,就可以再讨论一下关于经济学“悖论”的话题。

所谓悖论,就是矛盾。矛盾是客观存在,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动力。我们不能讨厌它,害怕它或者妄想取消它。正确对待悖论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这也是悖论,明明知道矛盾是推动事物进步的动力,我们还是害怕矛盾,幻想避免它,甚至要消灭它,这不是很幼稚可笑吗?

矛盾是事物中存在对立两面这一事实的客观反映。没有矛盾就成了怪事!但是要让矛盾发挥它的正面作用,而不是对事物发展起破坏作用,却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市场经济条件下,货物向售价高的地方流动是自然规律。销售者不是傻瓜,他决不会什么地方货物卖的便宜就到什么地方去卖。但是,由于现代智能技术的发展,各地主要市场的物价情况,应该向全国各地的销售商不间断地公开发布,让销售者有个参考。除了价格,还需要考虑运输手段和成本,保鲜技术也是限制因素,销售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正确决定自己的销售行为。如果这样,就会大大减少商业行为的盲目性。

在市场经济的其它方面,可以仿照这个办法,减少交换行为的盲目性。这就突显出信息发布与及时传递的重要性。所以说,人类进入信息社会和智能文明时代,是克服传统市场经济交换和运输盲目性的福音。“学以增能”之中,学习信息技术和智能文明是新的必修课程。如果一个地方的行政长官和政治首长,连这些道理都不懂,那就只好请他暂时免去职务,去干校学习学习再说。

社会生态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官民互补遭到严重破坏。政治体制改革是改革中最重要最急切的部分,然而也是最落后最遭人垢病的部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里存在的悖论比市场经济中的悖论要严重和复杂得多!

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在中国谁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干部的贪污腐败已经成了我国人民追求社会进步的最大障碍!贪腐干部的数量、级别和金额及外逃腐败官员数量都达到空前程度。这不仅仅是丢人现眼,而是动摇国家的政治基础,改变国家性质的重大问题!中国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吗?人们揪心地提出这个问题!

要解决这样的“老、大、难”问题,用单纯的镇压手段肯定不行。严厉打击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贪官连死都不怕,还怕你审查、撤职和坐牢吗?大法官自己成了大贪官,就是对这种反腐败思路的有力讽刺。

财产分配“出格”只是结果,其根源在于权力分配的“不合理”。这里存在的逻辑悖论如下:让我管理这个社会,我又没权,事事都要人民群众说了算,我还当个什么官呀?

“人民就是江山”总是停留在文件上,不能落在实际上,主要就是权力分配不合理。社会上有什么需要做出重大决策的事情,必然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实际利益。比如工厂选址,或者是众多相互竞争的公司,地方政府支持谁?或者是水利工程如何修建?道路的修建有不同方案,政府如何选择要支持的方案?这些有待决策的问题,总是将科学和部门或地方利益搅和在一起,让科学的考虑让位于利益的平衡,决策者难免会犯违背科学原则的错误。当企业或地方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时,就采用给领导送好处,让领导支持自己的手段,贪污腐败由此而升级。干部晋升问题更是如此,利益代替科学是贪污腐败的总体表现。

干部制度改革再也不能拖延下去了。改革的中心思想,是把干部的选拔权、使用权和奖惩权都交给人民群众。要实现这样的改革,除了中央下决心,就是设计切实可行的改革程序。先集中一批有经验的组织工作者,讨论改革方案,反复论证以后,觉得可行,再寻找地方或单位进行试点。试点取得成功经验以后,对原来的改革方案进行修正,然后再逐步在全国各部门、各地区推广。政治改革大概需要若干年时间,过于匆忙可能会煮夹生饭。

政治是经济的上层建筑和集中表现。干部行为的“唯利是图”,是市场经济中商人“唯利是图”在政治上的反映。如果我们确定用“按需分配”对市场进行彻底改造,这对于干部制度的改革将会起良性推动作用。懂得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的需要是什么的干部,才是最好的干部。按这个原则对干部进行培训和挑选,将让干群关系形成更加团结、知心、合作的良性互动。

根据以往的经验,红军时代的军事民主,是超越任何历史时代的真民主,可供政治改革借鉴。而现代西方民主,则是用来掩盖金钱统治世界的假民主。在民主问题上“学习西方”,台湾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多党吵架,政治操弄,给台湾当地和中国统一带来无穷祸患。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如果搞西式民主,就是死路一条!

这里讲点原则性意见:第一,坚持红军时代的双首长制,政治和行政首长平级,只是分工不同,各负其责,不存在谁领导谁的问题。单一首长制的问题在于:遇事最终还是一个人说了算,所谓“千锤打鼓,一锤定音”,民主与否全系一人之作风好坏,民主就不可能得到保障。双首长制使得首长遇事与对方商量成为习惯,不会一个人说了算。所谓“三架马车”的失败,在于最终难免还是权归一人。两首长之间如有分歧,自然会寻求常委会集体讨论裁决。重大问题两位首长即使意见完全一致,也必需经常委会讨论通过。第二,常委表态公开化,对于重大决策,干部持什么态度,是考核干部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让党员群众都知道。行政事务则需要全体相关人员都知道。决不能让保密制度,成为干部干坏事的掩体。第三,形成相关群众对干部的制约机制。除群众对干部的日常监督以外,上级要经常下基层了解群众对干部的评价,用来作为干部升降和改任的重要依据。

以上三点,希望中央能够带头做到。

悖论问题,归根到底是哲学问题,特别是思想方法问题。例如,由所谓的“按劳分配”,如何向“按需分配”过渡?其中就充满各种各样的悖论。现有分配方案怎么办?难道要劫富济贫吗?当然不是!冻结过于富裕者的薪资,不再提升总可以吧?以后的工资改革,就以“入不敷出者”优先涨工资为思路,是不是可以?这些都是需要商量的事情。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以立功受奖形式增加收入,这不算“按劳分配”。讲辩证法对于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有好处,但决不等于变戏法;也就是说,不能违背最起码的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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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国学月刊》2023年11月,第1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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